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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雄鹰:勇者的自新 高远的苍穹上,一只老鹰盘旋翱翔。它把翅膀振动得呼呼生风,还不时从云端抛下几声得意的长鸣,它的身形投射下来形成一块不大的黑影,在山顶和平原间疾速掠过,惊得地面一些小动物纷纷奔逃躲避。--这就是我们脑海中的‘雄鹰’。人们常将志向宏大、英勇无畏、奋斗自强的人比作雄鹰,而将渺小庸碌的人比作燕雀或井蛙。雄鹰赢得的是人们尊崇的目光,而燕雀、井蛙只配人们蔑视的一瞥。可有谁知道雄鹰命中的劫难吗? 老鹰一般可活70年。但是到了40岁的时候,它的劫难就来了。双爪老化,又硬又钝,已经无法凌空一击就抓获猎物;那把本来十分锐利的钩喙,也不合理地长及胸部,撕咬起来非常笨拙,一不小心还会刺伤自己;羽毛又厚又重,翅膀发沉,轻盈的体态变得十分臃肿,很难支持长时间的飞行。流逝的岁月,化成了过多的负荷,老鹰已经被自己困住了。此时,它面临艰难的抉择:要么固守现状,敝帚自珍,不愿意放弃已有的一丝一毫,那将很快死去;要么,趁自己体魄尚健,立即自我更新,脱胎换骨,在磨难中再生。老鹰到底是雄鹰,只要是没有生病,都会毅然决然地选择后者。是日,老鹰会沿着峭壁危崖,奋力盘旋而上,在耸入云天的崖顶筑巢,并告别飞翔。它首先要拼命地在岩石上击打长喙,直到全部剥脱,然后忍饥挨饿,静静地等待长出新喙。再用新喙一根一根地啄掉指甲,等待着长出新爪。最后,嘴、爪并用扯光全身的羽毛,等待着长出新的‘外衣’。血淋淋地苦苦煎熬150天后,老鹰终于返老还童。它在某个早晨忽然醒来,两眼晶亮,双翼一展腾空而起,在浩浩长空里它再次愉快地歌唱,自由地翱翔。新的生活,就这样开始,直到30年后才顺乎天命,寿终正寝。听老人们说,老鹰最后的死法也很奇特:当它知道自己的大限已经来到,如果恰好是个无风的晴天,它就会纵身而起,盘旋而上,越飞越高,直到突然躯体爆裂,将它的血肉毛发在空气稀薄的高空中飘散。当时听罢老人的叙述,我久久无语,直觉得满天中响彻了悲壮的挽歌。壮哉,雄鹰! 终其一生,老鹰经历了两段生命的辉煌。如果说前段是上苍的赐予,那么,后段则是它自己勇敢抉择的结果。鲁迅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老鹰敢于否定自己,把自己置于绝境,不仅直面自己淋漓的鲜血,而且冒着生命随时可能灰飞烟灭的风险,义无反顾地更新自己。这一段慷慨决绝的经历,使老鹰真正完成了从一般飞禽到雄鹰的转化,铸造了雄鹰猛士一般的性格和无所畏惧的不死魂灵! 和雄鹰相比,人类有时候真是汗颜。或许我们并不害怕困难,困难就是我们展示才华、能力的机会,我们一般都能迎难而上,在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中积累经验,铸造生命的年轮。或许我们并不害怕挫折,挫折是考验我们的眼光、考验我们的毅力的试金石,我们会怀着‘黑夜过后是黎明’的信念,咬牙坚持,愈挫愈勇,终于迎来胜利的喜报。或许我们并不害怕死亡,为了实现心中的理想,我们会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流血不在话下,必要时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是我们害怕面对自己!当需要否定自己的经验时,我们害怕。当需要推翻自己的成就时,我们害怕。当需要抛弃自己的观念时,我们害怕。当需要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时,我们更害怕!害怕的不是别的,而是害怕自己失去安身之本、立命之基,害怕自己失去存在的价值。我们太把过去的‘自己’当作自己的命根子了。我们往往口头上明白--其实并不真正明白:过去的‘自己’,是在过去的时光里形成的,适合的是过去、标识的也是过去,既然‘过去’已经不再,那就得有勇气从头开始,实行自我更新。老鹰以自我否定和更新的勇气,证明主动地吐故纳新就可以续写生命的春天。我们真应该放下万物之灵的架子,请老鹰给人类上上课。 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新旧更替加快。如果说,农业时代是前喻时代--一切都要向长辈学习,工业时代是平喻时代--一切都要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学习,那么,现在是后喻的信息时代,就一切都要向后辈学习了。后辈最先掌握了最新的技术和信息,后来者必然居上。我们如果承认现实,即时地改变自己,抛弃过时的模式,解除陈旧的观念,封存已往的光荣,我们就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假若在跟上的同时还能适时地超前,那我们就还可以继续发挥引领社会前进的作用,毕竟,前辈比后辈要多一些沉稳,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成熟,少一些幼稚。但如果我们沉醉于往日的光荣,固守于既得的利益,因循于习惯的模式,迷恋于以前的观念,那就只能原地踏步--表面上在前行,实质上则是在倒退了。只是原地踏步倒也罢了--那至少还能证明自己的坦诚,更为可笑也更为恶劣的是,明明拒绝更新、拒绝前进,却还要给自己不合时宜的一套披上时髦的外衣、嵌上闪亮的光环,声称是世上唯一、人间无二的特色产品、个性创新!这就用得上中国的一句老话:自欺欺人。然则,自欺可以,欺人则难。古今中外历史上,有哪一个自欺欺人的到头来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想起了清朝的乾隆。老皇帝以十全文武之功自居,认为自己是三皇五帝以来最伟大的帝王之一,而他治下的大清国更是万物皆备、民富国强的世界中心,什么蒸汽机、铁路之类的科技,不过是雕虫小技、邪门歪道而已!其实,当时的西方,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科技,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但清朝却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而把自己腐朽的东西当作宝贝供奉、卫护。为了维护自己的封建传统,还采取了严厉的闭关锁国政策,隔绝中外人员交往和信息交流。后来中华民族被列强欺凌的百年屈辱,正是这时候种下的祸根!设若当时能够及时地看到别人的长处、发现世界的潮流,果断地进行自我革新,抛弃一切腐朽的传统,以那时中国的国力、人民的智慧,大清朝肯定能够后来居上,成为引领世界工业化革命的火车头,哪能轮到西方蕞尔小国来华横行霸道? 屈辱的过去已经死亡,但历史的教训却警钟长鸣。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时势已易,就需要懂得放弃,懂得更新。这是给别人一个机会,更是给自己一个机会。等待自己的,将是一片新的天地。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根据山无言的博文素材重写) 4月2日 看客身份不改,行政奢侈难治
根治行政奢侈,贵在改变买单者的看客身份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叶大年委员说:“楼堂馆所还只是一种表象,诸如公费出国旅游、公款吃喝、公车浪费,那些看不见的公务消费的黑洞更可怕。”的确如此!据报道,我国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近1/4。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财政收入从1132亿增长到3万亿,约28倍;同期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升至7000亿,增长达87倍,而且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已上升到19.03%。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说,28年里,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了140倍多,所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4%上升到2005年的24%;而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只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至6%。情况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如何刹住行政奢侈之风?成了今年两会上的热点话题,也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应当如实指出,行政奢侈,是党和国家历来所禁止的。远的且不说,本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一经产生,胡锦涛同志就到河北西北坡瞻仰革命遗址,向全党发出了务必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作风的号召。本次两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再次告诫各级官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可以说,反对行政奢侈既是民意所系,也是中央高层的三令五申。一位人大代表说:现在是中央急、百姓急,但中间不急。那么,中间为何不急,反而变本加厉?有人说:关键就在于“禁”的力度不够,“禁”的方法虎头蛇尾,具体说,就是更多地注重发号施令,文件规定下发了不少,相关会议开了不少,领导讲话中批评得也不少,但实际兑现惩罚的却很少;而批评,多是笼统地列举现象,并不点名,这就刺痛不了谁,因而规定中的那些个“严禁”就等于空话。敲山震虎吓得了谁?总结历史教训,冯培恩委员和郑健龄委员明确提出:“必须有人对政府浪费负责。要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把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则建议:政府应从治理“三公”(公车、公宴、公楼)入手,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
这些建言已经被中央所重视。此次,温总理的报告中就提出了要划出500亿元,作为稳定调节基金,纳入预算,请人大监督。又据报道,清理政府部门的豪华楼堂馆所,已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相信这些措施都会陆续实行,并有所收获。 李丹委员说:“我走了很多地方,发现在一些发达、富裕国家,政府的办公楼反而十分寒碜。”这就点到了问题的要害。发达而富裕的国家,其政府办公楼为什么会‘反而十分寒碜’?原因很简单:他们那儿的权力主体是民众。政府首脑都是经过公开竞争,由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公民的意志决定了他们的命运。而议会又是独立于政府的,其议员也在公开竞争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和议会都要听命于民众,而非听命于政府;议员也都是脱产的专业人士,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时间来承担选民赋予的责任。这样一来,议会对于政府的监督就非常有力。像盖政府办公大楼这种耗资较大的工程,立项就要议会审查批准,其经费预算更是必须经过议会的监督和逐笔审核的。如果议会和政府通同作弊,立刻就会遭到公民的谴责。事实上,较之议会的监督,更为有力的是媒体。处于激烈竞争中的媒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贴近公众的利益、引起公众的共鸣,才能提高发行量或收视率,在竞争中获胜,这样,他们势必会盯紧政府和议会,象啄木鸟一样及时地揭露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从而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在这些国家,因媒体的揭露而导致政府首脑下台、政府部门改组和议员辞职的事情,全世界人民都是耳熟能详的。面临如此强大的监督制约力量,政府办公大楼怎敢不寒碜? 且不说监督了,就是重大立法事项,这本属于人大的本职工作,又有几部法律是人大自己从始到终一手操持完成的呢?还不是大多数都是交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起草,自己只是审议几次然后表决通过的吗?由政府职能部门起草,起草者当然会受到自身角色的限定,免不了会有意无意地偏向他们的部门利益,而审议者又多数是同这些部门有直接和间接工作关系的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其中有不少脱产的人大常委虽然不是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但他们其实就是从部门领导或者部门上级领导的岗位上才转过来不久的,因而很难在审议中去掉部门色彩。这样通过的法律,对政府能起多少制约作用,就只有上天知道了。 上述情况,反映是的是人大内在的先天不足。而外在的条件又怎么样呢?在我国,党委是居于人大、政府、政协之上的最高领导机关。人大的所有工作必须贯彻党委的意图。而党委的二把手恰恰就是政府的一把手,通常也是党委一把手出缺时的接任者,事实上对人大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再说,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也并不是政府自己能够独立决定的,往往都要事先交由党委讨论,或者事后交由党委批准,所以一些表面上是政府决定的事情,其实是党委决定的。这样,人大虽然名义上是权力机关,政府只是他的执行机关,但却并不能左右政府。人大与政府,是党委统揽之下的两个平行机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分工只是相对的,而配合却是绝对的。党委的决定,人大必须执行;政府的决定,人大也不能推翻。这就决定了我国的人大对政府的所谓监督,是非常软弱的。象建设政府办公楼这样浩大的工程,肯定是当地党委的决定,并且还是经过上级批准的,人大无权监督党委,即便明知不对,又怎能奈何得了呢?说不定人大本身也是受益者呢!至于公务消费,人大作为与党委、政府、政协并列的一大班子,开支标准不会比党委、政府低,实际花费也不会比党委、政府控制得紧,在这一点上,绝对是公务消费奢侈的利益均占者。这样一种分工合作又统一于党委之下的政权结构设置,决定了人大在利益上是无法与政府划清界限的,至于政协就更不用说了。当然,这种结构设置的优点是明显的,那就是各大班子可以统一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决策效率相对较高。但风险很大,一旦决策失误或者腐败,同一层级的政权体制内无从制约,各大班子就统统下水,必定给地方乃至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失误,譬如反右运动、大跃进运动、文革动乱等等,就是明证。国家是如此,地方呢?除非上级机关明察秋毫、及时干预,否则地方本级根本无法阻止错误的决策。不过,上级机关的干预虽然很‘硬’,但却往往只能是事后的,而且还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如果上级机关有领导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了决策,如果上级机关本身‘屁股’也不干净,则这个上级机关就不可能出面干预了。中国在这方面有着极其深刻的教训,前苏联为首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训就更深刻了。实践已经反复而清晰的证明: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下,政权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局部上间或有效,而在总体上却是无效的。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主义各国都坚持反对行政奢侈,却屡反屡泛滥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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