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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2 郑筱蓃人头只能换来‘分享腐败权’?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蓃已于本月伏法,显示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也显示了中央惩贪的决心,深孚民意。
郑筱蓃走马上任时,为了解决医疗药品、器械市场中的混乱状况,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把五花八门的省级药品标准,统统改为用国家标准来规范。这本来是大好事。但是,由于国家整个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郑筱蓃在失去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贪欲膨胀,把新的药监机制变成了他大肆贪污的手段。一时,医疗药品、器械市场的混乱状况反而有增无减,改革流于腐败化了。因此,对郑筱蓃的改革进行再改革,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再改革能够改好吗?万众期待。
近日,几乎与郑筱蓃伏法的同时,国家药监局在万众瞩目中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办法》最重要的内容是,将本来集中于自己手中的药品审批注册管理大权,部分地下放到了省级药监局。这一再改革最大的特色就是:权力下放、两级共享。仔细琢磨之后,不能不令人大失所望!
郑筱蓃之所以能够贪腐,关键在什么地方?难道在于国家和省市之间的收权和放权?非也!关键在于:暗箱操作、无人监督!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无非是将国家药监局的暗箱操作、无人监督,改作了地方药监局的暗箱操作、无人监督而已。所以有人戏称这一再改革的措施,是:腐败分权。我认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分享腐败权。难道郑筱蓃的人头只能换来一个‘分享腐败权’? 我们要真正汲取郑筱蓃腐败案的教训,就要勇敢地走出药监系统内上下分权的误区,建立跨系统、跨体制的药品、器械注册审批的监督机制,并把所有审批操作程序统统放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要真正汲取郑筱蓃腐败案的教训,就要勇敢地走出体制内上级监督下级的狭隘局限,建立面向社会、面向民众的官员监督机制,并把所有党政官员放在阳光下生活! 我坚信:只有深入的局部改革,只有配套的全面改革,才能避免出现第二个郑筱蓃,才能避免改革措施的腐败化。 July 10 审计有禁区吗? 我国的审计有禁区吗?
2007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今年披露的审计结果依然令人触目惊心:发改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电监会、劳动保障部等23个部门所属的33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5.91亿元,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所属的50个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严,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涉及金额22.84亿元;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的5个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17.39亿元……
最近几年,审计署审计出的问题大部分都发生在国家部委身上,这难道只是一种巧合吗?不,这恰恰暴露出我国审计工作存在禁区。正是这些禁区造成了一些部委把国家预算视同儿戏,把国家审计视同于儿戏,因而屡审屡犯。
第一是责任追究的禁区。 对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问责追究。而问责追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行政问责,适用于一般性的违规行为,给予的处分只限于党纪政纪;另一种是法律问责,适用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对当事人按犯罪惩处。但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是,我国虽然有 《预算法》,却实质上没有法律问责!
《预算法》的“法律责任”一节中,有三条规定,分别载明:“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原来,所谓的法律责任,就是“行政处分”而不是法律惩处,并且是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 给予!而我国《刑法》中,也没有对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 那么,行政处分又如何进行呢?对此也是语焉不详,既没有列出具体的尺度,也没有拿出明确的标准,那当然一切都只能由上级行政机关临机决定了。如此一来,如果下级与上级机关存在利益勾结或人情关系,行政问责就会变成行政庇护了。 不幸的是,事实正是这样。
这次,李金华审计长在报告中说:“抽查25个部门发现,有11个部门所属的73个事业单位承担了部分审批、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截至2006年底,上述125个所属单位通过代行行政职能,取得收入4.56亿元。” 上级机关为何愿意把部分审批、监督、管理等重要的行政职能交给下属的事业单位?就是因为下属单位违规创收,部委可以坐享其成。但由于不是自己“身体力行”去挪用资金或进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部委自己就避开了行政问责;又由于部委自己就是违规单位的直接上级,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问责,下级也就不用担心部委会严厉问责了。这恐怕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第二是审计对象的禁区。
从道理上讲,凡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国家财政供给的机关单位,无论其规格高低,都是国家审计的对象。这应该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实际上如何?数年来的审计报告,全国人民都没有发现有国务院办公厅接受审计的迹象,更没有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和党中央办公厅的影子了。也许审计了,他们都模范地执行了国家预算,如果是这样,那就应该公开表扬,让国家部委学习;如果也有问题,那就应该一视同仁地予以披露,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也让各部委心服口服,无使再犯。--这都是‘也许’和‘如果’,事实上怎么样,我们不得而知。
但我确切知道的是:在地方,这些领导班子的办公厅是不准审计的,有些地方不准审计的机关还有纪检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那就完全因地而宜了。而之所以不准审计,就是因为地方上的这些机关违规行为其实是家常便饭,但都直接、间接地涉及到这些机关为之服务的对象--地方领导干部,一审计就会损害他们这些‘封疆大吏’的形象和权威,他们还怎么领导和治理地方?这就影响大局了。审计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地方大局,影响和损害大局那还了得?那可是政治错误!审计局只能望而却步。但不审计,那些违规行为也是禿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被审计批评的委、局也会拿他们作挡箭牌,口头上诚恳检讨、行动上坚决不改。
很显然,如果不撤除审计中存在的禁区,违规机关就会继续有恃无恐,而屡审屡犯的情况就不可能避免。全国的预算违规行为,动辄数以亿计,无论是经济危害还是社会影响都极其恶劣。唯有严惩不贷,才能阻止其重演,才能树立起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才能坚定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May 03 重建社会运行平台 重建社会运行平台
就像电脑运行离不开基本的操作界面,人类社会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运行平台。今天,我们无法想像,如果没有一个DOS操作界面或Win视窗界面,人们将如何使用电脑。人类社会也是一样,人和人的沟通,人和社会的沟通,社会的管理和发展,等等,如果没有一个大家认同或者被迫认同的运行平台,这一切都将是不可能实现的。 中国是文明古国,数千年来都运行于一个基本统一的社会平台。其最主要的成就是,中华文明延续至今,虽然饱受战乱、天灾之祸,却从没有中断过。但这一运行平台的基础是小生产的农业经济,或者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现在,这个基础已经改变,中国正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于是各种矛盾不仅层出不穷,而且极其深刻,深刻的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历史阶段。很多人都提出了解决矛盾的办法,但基本上都局限于思想教育、改善体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法制等等层面上,这虽然重要也必要,在一定时段和特定空间也取得了一些正面效应,却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往往是按住葫芦漂起瓢,甚至被扭曲和反向利用,起到了掩盖矛盾、加深矛盾的作用。要解决矛盾,就得从根子上着手。这个根子不是别的,就是社会的运行平台。 社会的运行平台有哪些结构部件?我还说不好,无法进行理论概括。那么,就让我们从一些比较实际的地方着手讨论吧。 首先,构成社会的基元是什么?这是我们每天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认为是人,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即个体人。人不能离开社会群体而存在,因而人有社会群体性,或者说人是社会人,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是,人的社会群体性,是以人的个体存在为前提、为基础的。所以,只有人的个体性存在,才是社会最本元的构件。这似乎是人人都明白的常识,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其实不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全世界就曾经把事情完全倒了过来,中国尤甚。 中国几千年来都只强调人的社会群体性,注重社会群体利益,好像每个具体的人都只不过是社会群体的符号,或者是填充材料,或者是工具。在群体组织面前,作为个人,没有尊严,没有独立价值,也不应该有独立思维。典型的例证是,在古代,有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圣人之训,这个‘节’就是封建社会规定的伦理纲常――封建社会的群体利益或价值观念,为此,妇女死了丈夫就是饿死也不能改嫁,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在当代,有所谓‘螺钉论’、‘驯服工具论’,更有‘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绝对服从论,都是把个人的价值贬到了十八层地狱。以此为社会基元构建的社会运行平台,一个最突出的体制特征就是集权,――家长集权、家族集权、政治集权;一个最突出的政策特征就是非人性化,――不以人为本,而是以组织为本。 虽然作为个人在群体组织面前无足轻重,但群体组织并非实体,只能由个人来代表。于是,能够代表群体组织的个人,就取得了尊贵的地位。其尊贵的程度,与所代表的群体组织的大小成正比。能够代表全国的,自然非皇帝莫属,这样,皇帝老儿就有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绝对权威。自皇帝以下,政治组织一级比一级小,头头们的地位也就一个比一个低,到了最底层,平民百姓不代表任何群体组织,就成了草一样的人了,只有顺从的份。所以,这种社会运行平台,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奴化和个人崇拜并行,崇拜的是上级头头特别是皇帝老儿,奴化的是下级头头特别是平民百姓。个人崇拜和奴化群众,是实行集权和非人性化治理所需。而随着集权和非人性化程度的加深加剧,没有任何政治参与权力的平民百姓到了人权底线被无情突破、又没有诉求表达渠道的时候,就只有采取揭竿而起、武装抗争的办法了。但他们武装斗争的成果,又总是被代表他们的头头攫取。等待他们的,是再一次地被奴役,再一次地武装抗争。所以,这种社会运行平台的另一个特征是,在动乱中改朝换代,亦即通过体制外的暴力,强行更新体制。这是一个不断循环重复的过程,中国社会的战乱频频、治乱交替,原因盖在于此。 我们强调个人是社会的基元,就是要承认社会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组成的,就是要回到社会最初始的起点。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其实,人刚出世时无所谓性善、性恶,只有本能,是一个简单而普通的生命体,因为这时人还没有与社会发生实质性的联系,而善恶正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评价。地位、特权,则更是社会中的东西。显然,在没有与社会发生实质性联系之前,人是一无所有的生命个体,每个刚诞生的人都是这样的。所以,人之初本平等。平等的个人,就是社会最初始的起点。正是平等个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发育了社会。社会的原始状态是平等个人组成的社会,也是人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大量的考古材料证明,人类的原始社会正是这样的社会。不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社会就变质了。这种生产方式不是使生产者联系更紧密而是更趋分散,但人类又不能分散,所以就出现了官本位的集权政治体制。在以暴力为依归的集权体制下,严格的等级使人人平等的社会关系荡然无存。个人依附于群体,平民屈从于权势,成了全世界数千年的梦魇。是工业化的市场经济,对这种集权体制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战。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正是市场经济中的商品等价交换,首先唤醒了欧洲国家人民的平等观念。法国思想家卢梭为此写下了《社会契约论》,第一次旗帜鲜明地喊出了‘人生而平等’,揭示了所谓社会其实是或者应该是平等人之间自愿签订的契约关系,公共权力是建立在契约上面的,是社会成员对自身权力的有条件让渡。由此,法治和宪政的理论与实践,在欧美率先普及。结果,造成了今天中西方的巨大差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西方由落后而致今天的发达、中国由先进而致数百年的落后,已经从实践上证明了恢复个人的社会基元地位的正确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重建社会运行平台已经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是我们敢不敢承认实践结果的问题。 个人,是新的社会运行平台的立足支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第一个观点。 April 02 看客身份不改,行政奢侈难治
根治行政奢侈,贵在改变买单者的看客身份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叶大年委员说:“楼堂馆所还只是一种表象,诸如公费出国旅游、公款吃喝、公车浪费,那些看不见的公务消费的黑洞更可怕。”的确如此!据报道,我国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近1/4。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财政收入从1132亿增长到3万亿,约28倍;同期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升至7000亿,增长达87倍,而且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已上升到19.03%。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说,28年里,我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增长了140倍多,所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也从1978年的4%上升到2005年的24%;而在国外,行政管理费一般只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至6%。情况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如何刹住行政奢侈之风?成了今年两会上的热点话题,也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应当如实指出,行政奢侈,是党和国家历来所禁止的。远的且不说,本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一经产生,胡锦涛同志就到河北西北坡瞻仰革命遗址,向全党发出了务必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作风的号召。本次两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又再次告诫各级官员: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可以说,反对行政奢侈既是民意所系,也是中央高层的三令五申。一位人大代表说:现在是中央急、百姓急,但中间不急。那么,中间为何不急,反而变本加厉?有人说:关键就在于“禁”的力度不够,“禁”的方法虎头蛇尾,具体说,就是更多地注重发号施令,文件规定下发了不少,相关会议开了不少,领导讲话中批评得也不少,但实际兑现惩罚的却很少;而批评,多是笼统地列举现象,并不点名,这就刺痛不了谁,因而规定中的那些个“严禁”就等于空话。敲山震虎吓得了谁?总结历史教训,冯培恩委员和郑健龄委员明确提出:“必须有人对政府浪费负责。要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把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则建议:政府应从治理“三公”(公车、公宴、公楼)入手,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
这些建言已经被中央所重视。此次,温总理的报告中就提出了要划出500亿元,作为稳定调节基金,纳入预算,请人大监督。又据报道,清理政府部门的豪华楼堂馆所,已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相信这些措施都会陆续实行,并有所收获。 李丹委员说:“我走了很多地方,发现在一些发达、富裕国家,政府的办公楼反而十分寒碜。”这就点到了问题的要害。发达而富裕的国家,其政府办公楼为什么会‘反而十分寒碜’?原因很简单:他们那儿的权力主体是民众。政府首脑都是经过公开竞争,由选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公民的意志决定了他们的命运。而议会又是独立于政府的,其议员也在公开竞争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和议会都要听命于民众,而非听命于政府;议员也都是脱产的专业人士,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时间来承担选民赋予的责任。这样一来,议会对于政府的监督就非常有力。像盖政府办公大楼这种耗资较大的工程,立项就要议会审查批准,其经费预算更是必须经过议会的监督和逐笔审核的。如果议会和政府通同作弊,立刻就会遭到公民的谴责。事实上,较之议会的监督,更为有力的是媒体。处于激烈竞争中的媒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贴近公众的利益、引起公众的共鸣,才能提高发行量或收视率,在竞争中获胜,这样,他们势必会盯紧政府和议会,象啄木鸟一样及时地揭露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从而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在这些国家,因媒体的揭露而导致政府首脑下台、政府部门改组和议员辞职的事情,全世界人民都是耳熟能详的。面临如此强大的监督制约力量,政府办公大楼怎敢不寒碜? 且不说监督了,就是重大立法事项,这本属于人大的本职工作,又有几部法律是人大自己从始到终一手操持完成的呢?还不是大多数都是交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起草,自己只是审议几次然后表决通过的吗?由政府职能部门起草,起草者当然会受到自身角色的限定,免不了会有意无意地偏向他们的部门利益,而审议者又多数是同这些部门有直接和间接工作关系的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其中有不少脱产的人大常委虽然不是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但他们其实就是从部门领导或者部门上级领导的岗位上才转过来不久的,因而很难在审议中去掉部门色彩。这样通过的法律,对政府能起多少制约作用,就只有上天知道了。 上述情况,反映是的是人大内在的先天不足。而外在的条件又怎么样呢?在我国,党委是居于人大、政府、政协之上的最高领导机关。人大的所有工作必须贯彻党委的意图。而党委的二把手恰恰就是政府的一把手,通常也是党委一把手出缺时的接任者,事实上对人大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再说,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也并不是政府自己能够独立决定的,往往都要事先交由党委讨论,或者事后交由党委批准,所以一些表面上是政府决定的事情,其实是党委决定的。这样,人大虽然名义上是权力机关,政府只是他的执行机关,但却并不能左右政府。人大与政府,是党委统揽之下的两个平行机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分工只是相对的,而配合却是绝对的。党委的决定,人大必须执行;政府的决定,人大也不能推翻。这就决定了我国的人大对政府的所谓监督,是非常软弱的。象建设政府办公楼这样浩大的工程,肯定是当地党委的决定,并且还是经过上级批准的,人大无权监督党委,即便明知不对,又怎能奈何得了呢?说不定人大本身也是受益者呢!至于公务消费,人大作为与党委、政府、政协并列的一大班子,开支标准不会比党委、政府低,实际花费也不会比党委、政府控制得紧,在这一点上,绝对是公务消费奢侈的利益均占者。这样一种分工合作又统一于党委之下的政权结构设置,决定了人大在利益上是无法与政府划清界限的,至于政协就更不用说了。当然,这种结构设置的优点是明显的,那就是各大班子可以统一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决策效率相对较高。但风险很大,一旦决策失误或者腐败,同一层级的政权体制内无从制约,各大班子就统统下水,必定给地方乃至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失误,譬如反右运动、大跃进运动、文革动乱等等,就是明证。国家是如此,地方呢?除非上级机关明察秋毫、及时干预,否则地方本级根本无法阻止错误的决策。不过,上级机关的干预虽然很‘硬’,但却往往只能是事后的,而且还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如果上级机关有领导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了决策,如果上级机关本身‘屁股’也不干净,则这个上级机关就不可能出面干预了。中国在这方面有着极其深刻的教训,前苏联为首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训就更深刻了。实践已经反复而清晰的证明: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下,政权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局部上间或有效,而在总体上却是无效的。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主义各国都坚持反对行政奢侈,却屡反屡泛滥的原因。 March 29 谁让郭德纲忽悠了全国? 自从央视‘3.15’晚会之后,作为草根名人的郭德纲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大家都把‘藏秘排油’的虚假广告宣传,一股脑儿算在郭德纲头上,愤怒的讨伐之声充斥媒体,也在街头巷尾响起。有人登高一呼:‘郭德纲何时向全国人民道歉?’应之者云集,眼睛齐刷刷地瞄向了郭德纲。 我也认为郭德纲应该道歉,但他成为众矢之的又让我很悲哀!中国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弱智? 郭德纲为奷商做了广告宣传,确实不假;他也应该承认事实,检查错误,吸取教训,姿态高的话可以来一个公开道歉,同时说明原委,这不失为明智之举。中国人向来宽宏大量,难道就会死死咬住他不放?人,谁不犯错?名人也是人,也会犯错,而且更可能犯错。不是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么?人一出名,种种诱惑就会包围过来,不是有很高修为的人,就很容易抵挡不住,被人俘虏了去,说不定让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郭德纲什么人?他是个原本不被社会主流看好、受到上流社会排斥的无名艺人,靠着自己的坚韧,在民间摸爬滾打数年之后,被草民们捧出名的。要不,他怎么戏称自己是‘非著名相声演员’呢?正因为他身后有那么多草民站着,奷商就找准了他。可怜一个没有官方背景的、著名的‘非著名相声演员’,一下子就着了道儿。在这个名人争相做广告、虚假宣传遮天蔽地的社会,他也想如‘正规名人’一样露一回,岂能不在劫难逃?但犯了错,就得承认有错,不要怨天尤人、牢骚满腹。我奉劝郭德纲,还是面对现实,正视自己,认错为上。 话又说回来,一股脑儿地争相攻击郭德纲,其实是弱智。我无意为谁作辩护,但总得理性地对待问题。首先分析一下郭德纲为之代言的商家的过错:1、百草减肥茶并非假货,而是经过正式审查批准的保健药品(食品),并且在虚假宣传之前就已经在市场销售过,绝非那种私自胡乱拼凑的假药、假食品;2、经过‘藏秘排油’包装之后,每盒也只比原来多卖了一元多钱,并没有冒充新产品、打着的跟头涨价;3、‘藏秘排油’是商标,不是商品名称,已经报请审查注册。这样看来,此奷商之奷在于以子虚乌有的‘藏秘’虚假概念炒作商品,诱骗人购买。其性质虽也属于‘奷’,但奷的程度比不上那种完全没有良心的造假者,譬如没有葡萄汁的‘干红葡萄酒’的制作者;又比那种把旧药包装之后冒充新药卖高价的药商要好。那么郭德纲本人呢?1、他在做广告之前,要求并且看过了厂家提供的‘合法手续’,也就是说,厂家发布广告前的所有关卡都通过了,到他这里已经是最后一道工序了,相关部门都已经验收,他还有什么可以不放心呢?2、他也亲自试用了产品,并且让周围的人也试用过了,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如此说来,郭德纲还是比较小心谨慎,比较认真的,并非那种见钱眼开、不顾一切的人。他之所以上当,报酬颇丰当然是一个因素,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他不是一个洞察秋毫、监管这一行的专业人士!但凭心而论,隔行如隔山,谁又能成为本职工作以外所涉领域的专业人员呢?所以,郭德纲并没有为了200万而与商家合谋,故意弄虚作假欺骗全国人民,他只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被人忽悠了。与非名人不同的是,他的‘被忽悠’行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构成了对他人的忽悠。这当然也是要负责任的,但他是无心之过。就算郭德纲认了错、改了过,也不能解决今后全国消费者继续被虚假广告忽悠的问题,说不定很快就会有张德纲、王德纲们出现。 应该对此事负根本责任的,是政府,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我这样说,是因为: 第一,医药、保健品的市场秩序长期混乱,这点全国人民都是感同身受的,不消多说,需要一提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居然有旧药稍加改动后可以作为新药申报的规定!正是这一规定,给药商弄虚作假、欺骗全国人民打开了方便之门。但凡国家发改委公布一批药品降价,这些被降价的药品就会立即从市场消失,代之而来的是一批同样成份、同样疗效而名称不一样或者概念不一样的高价‘新药’!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降价死’现象,让极具创意头脑的药商赚了个盆满缽满。既然旧药经过包装之后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新药卖高价,那么,中药配方组成的保健药品为什么不可以如法炮制呢?我想,这正是商家敢于用‘藏秘排油’来包装百草减肥茶的原因! 第二,医疗、医药、保健品、食品、美容化装品的广告市场长期混乱,这也是全国人民有目共睹的。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发生过多少起坑害消费者的大案?我们都是记忆尤新的。基本上都是中央级的新闻媒体接到群众举报,派记者暗访属实后公开曝光,于是中央或者省、部领导亲下批示,当地有关部门连夜行动查封物品、扣留责任人,媒体予以跟踪报道。可为什么类似问题一再地出现?有的造假、售假、宣传假的行为甚至就在有关部门的眼睛底下公然进行,却为什么可以安然无恙? 我本人曾经到省城住了一个月,由于没有电视看,只好听收音机。可是从清晨到半夜,从省台到市台,从综合频道到经济频道,调来调去都收到所谓的医疗咨询节目,这里是教授宣讲某种药品的神奇疗效,那里是主任医师宣讲另一种药品的特殊功效,大家比着、赛着地鼓吹,甚至弦外有音地互相贬损对方,还不时地接听一些‘患者’打进节目组的所谓反馈电话。如此这般,每隔一两个小时就要重播一遍,好不热闹!我后来童心大起,根据节目里提供的地址去实地查看,居然都是保健药品!有的是正规药店销售的,有的则干脆自己弄了个店面,堂而皇之地贴起海报、雇起护士、当堂坐诊。国家明明规定保健品不准宣传疗效,为何竟然无人制止?是没有管着这事的部门吗?非也!就我所知,有工商局,有药监局或卫生局,有广播电视局。只要某一个部门的职能处室能够监听、监看一下当地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报纸,都能及时发现,可就是楞没发现!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成了聋子耳朵,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甚嚣尘上!广告市场已经无秩序可言。作为商家,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本性,谁能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眼看着别人利用虚假广告宣传大发横财,而不跃跃欲试?可以说,‘藏秘排油’事件之所以出现,正是这些部门默认怂恿的结果!而这些部门居然对‘藏秘排油’的宣传达一年多之久,都不管不问,只是央视‘315’曝光以后才‘果断’地予以‘坚决查处’,本身也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明星、名人、专家学者做虚假广告并非自郭德纲始,可为什么以前没有及时予以曝光处置?又为什么长期没有得到治理?现在有人在媒体上说,国外明星名人做了虚假广告宣传都是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可既然知道国外有成功的经验,我们的职能部门为什么在这方面却不讲‘与国际接轨’呢?就我所知,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是搞传销的,其虚假宣传为害之大、之烈都远远超过了郭德纲,为什么至今没有曝光?是不是因为郭德纲是草根名人,所以才被端出来亮相?无论答案是什么,有关部门长期不作为,都无法摆脱干系! 第四,虚假广告宣传的最佳传播途径是电视台,最大的受益人也是电视台,其中尤以央视为最。长期以来,电视台特别是央视,明明知道国家的广告法律法规,也知道哪些职能部门管着这事,更知道发布广告的法定程序,只要稍微认点真,与有关部门沟通一下,自己就能把关,就可以御‘假’于‘台’门之外,可偏偏就是要放弃职守,屡屡帮助作假者大肆宣传。端着国家的金饭碗,沐浴着人民信任的目光,却为了几个钱,不惜昧着良心出卖宣传阵地,这又该当何罪? 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赚取昧心钱,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长期不作为和乱作为,是政府本身对队伍的管理不善、治纪不严!归根结底,是我们的政治体制仍然是官本位的集权体制,是我们的政府还不是公民社会中可以问责的责任政府!不认清这一点,单单谴责郭德纲,岂非弱智?! March 03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命运计划生育作为一种人类生育选择的现象,不独中国有,但作为一种用国家力量来强力推行的行政工作,却是中国的特色。同其它任何事物一样,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有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研究并揭示这一过程,对于我们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中国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February 22 历史终将永远铭记他俩的伟大功绩 2006年是苏联共产党20大50周年,也是苏联的斯大林式专制社会主义瓦解15周年。当此之际,有两个人是不能忘记的。赫鲁晓夫50年前在苏共20大上揭开了斯大林专制统治的‘盖子’,15年前戈尔巴乔夫则亲手瓦解了斯大林的专制社会主义。二人的最终命运虽各不相同,但在不顾个人私利、颠覆专制体制这一点上则是相同的。正是他们大无畏的改革,使今天的前苏联人民赢得了民主与自由,也影响并启动了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虽然他俩一度受到了人们的谴责,但历史终将为他们平反并将永远铭记他俩的伟大功绩。
一、赫鲁晓夫的改革
斯大林去世后,苏联当局处决了斯大林的宠信、秘密警察头子、杀人魔王贝利亚,实行了一段短期的集体领导。赫鲁晓夫成为权力中枢后,便向斯大林遗留的专制社会主义发起了挑战。
第一大动作,是在苏共20大上作了《关于个人迷信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报告列举了斯大林个人崇拜的劣行,指出斯大林的个人崇拜是"一系列极其严重地歪曲党的原理,歪曲党的民主和革命法制的根源。"秘密报告揭露了斯大林的血腥统治,以大量的事实谴责了斯大林的"独裁专制"和大清洗、大屠杀的种种罪行。报告指出:"斯大林根本不允许实现集体领导和集体工作,他不仅对反对他的人要施加暴力,而且由于他的任性和专横,连被他看成与他的思想相违背的人,也要施以暴力。斯大林不是通过说服、解释和耐心地同别人合作,而是把他的思想强加于人,要别人无条件接受他的意见。凡是反对他这种做法的人,或者力图表明自己的观点,证明自己正确的人,都必然会被开除出领导机关,接着就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和肉体上的消灭。"
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被以色列特工侦获后送给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不久,就在世界各大报纸上刊登了出来。当时,共产主义运动在苏联和世界各地风起云涌,许多国家的人盲目地认为苏联正在引领世界走向全球共产主义。这个报告宣告了这一切的终结,引发了人们对苏联模式共产主义运动的怀疑和反思。 反应最强烈的是被苏共直接控制下的东欧各国的共产党。在这个报告的影响下,先是波兰发生了"波茨南事件"。1956年3月,被打成铁托分子的哥穆尔卡及其同伴获得平反,领导层中大批斯大林主义者被迫辞职,新闻界与民众也获得了公开表达自己不满的机会。6月,波兹南市大罢工,最后波兰党同莫斯科达成妥协,以保留苏驻军为条件,选举苏共不喜欢的哥穆尔卡为党的领袖。10月,又发生了震撼世界的"匈牙利事件"。匈牙利人民发动起义,受民众拥护的纳吉政府宣布放弃一党制度,实行自由选举;要求苏联自匈牙利撤军。由于苏共用坦克镇压了匈牙利人民的起义,西欧和北美许多国家的共产党员纷纷宣布退党,最有名的是当时美国共产党总书记法斯特公开谴责苏共对匈牙利人民的暴力行为,并宣布退出共产党。 这个报告对中共的冲击也很大。在同年召开的中共八大上,刘少奇作的政治报告中也提出了"反对个人崇拜"的要求,并取消了"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但是,不幸的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却给了毛泽东一种反作用力,使他更加向左转,把中国推向了另一个集个人权力与领袖意志于一体、甚至超越斯大林的道路。陈伯达在《最后口述回忆》中分析1957年由整风转变为反右的原因时说:"1956年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给毛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印象是深刻的,担心中国有可能出现同类事件。同时,由于在各地的整风中还出现了一些反对苏联的言论,受到苏联方面的质问。所以,党的决策发生错误,也是有历史背景的。"此后,中苏两党之间的论战也开始公化。随着十年论战和"九评"的发表,一个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左理论体系也逐渐成熟。 毛泽东虽然对斯大林企图将中国变成苏联卫星国的做法不满并加以抵制,但反对斯大林个人崇拜却触动了他过敏的神经,中、苏两党的分歧也由此开始。为了防止"噩梦"在中国再演,毛泽东意识到"斯大林这把刀子不可丢",开始走上了一条与"赫鲁晓夫修正主义"相反的道路。从1959年的"反右倾机会主义",到1964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和其后的"文化大革命",从根本上说,都是毛泽东为防止赫鲁晓夫道路在中国出现所作的巨大努力。 赫鲁晓夫的报告揭开了斯大林的盖子,暴露了其集权统治的阴暗、残酷、灭绝人性的狰狞面目,为苏联的改革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赫鲁晓夫的报告也是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分水岭,从此苏联模式的共产主义运动由顶峰迅速滑落。 总之,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是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重要演说之一,是20世纪仅次于1917年十月革命和1939年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大事件,是改变了苏联,也改变了世界的重大事件。 第二大动作,是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赫鲁晓夫亲自下达指示,成立了近百个拥有充分权力的特别委员会,从莫斯科直达所有的集中营。到1956年8月,有近2000万大恐怖时期的受害者被恢复了名誉。全苏有数百万政治犯获得了自由。
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暴政的否定,改变了以后历届苏共政府的政治行为。自赫鲁晓夫之后一直到戈尔巴乔夫执政,苏联虽然经过漫长的勃烈日涅夫政治倒退时期,但是苏共再也没有犯过屠杀不同信仰群体,屠杀反对派的恶行。 大规模平反之后,"人们才开始过另一种生活,才开始呼吸得比较自由一些了。"大量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不亚于对斯大林的公开批判。政治上的拨乱反正,成为全面改革的前奏。 第三大动作,是提出"三和两全"政策。即"全民国家"、"全民党","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根本精神是摒弃"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思维,对内以求全民团结平等,结束十月革命以来的"内斗"(实际上国内已不存在阶级,只存在官僚特权阶层和劳动人民阶层);对外以求与各国和平友好,结束长期"冷战局面"("和平过渡":即让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中共曾将赫氏的"三和、两全"政策说成是修正主义,并在62-64年的中、苏大论战中进行了批判。
赫鲁晓夫上述三大动作构成的宽松政策,导致苏联"文艺复兴"。民主、自由之风,打破了精神牢笼,使俄罗斯深厚的人文传统在艺术家身上迅速复苏。以爱伦堡的小说《解冻》(1954)命名的"解冻文学"百花齐放,它们冲破了多年来的意识形态钳制,突出人道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性、艺术性、思想性。其代表作品和人物有:1957年帕斯捷尔纳克在国外发表的《日瓦戈医生》,1962年索尔仁尼琴在苏联发表的《伊凡杰尼索维奇的一天》,以及青年诗人叶甫图申科等。帕斯捷尔那克和索尔仁尼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除了文学领域,在音乐、绘画、雕塑甚至哲学、历史等各个文化领域,都看得见解冻的滚滚春潮。
赫鲁晓夫的宽松政策也促进了经济发展。在他当政的1950-60年代,苏联不仅以首先发射人造卫星和宇宙飞船震惊西方,而且1955年粮食产量达到10370万吨,首次超过十月革命前的1913年,1958年则升到了13470万吨。 改革是没有前例的大事,赫鲁晓夫也曾彷徨过。他在《回忆录》里谈到当年的情况时说:"爱伦堡使用了'解冻'一词。他认为斯大林逝世后人们生活中出现了解冻。我对那个时期的这种说法并不完全赞成。"他还说,当时苏联领导和他自己在走向解冻的同时,又有担心,生怕解冻引起洪水泛滥,局面难以控制,"因此我们似乎曾经阻止过解冻"。赫鲁晓夫也曾反对过只讲暴露,对"给现实抹黑"的一些作品提出过严厉的批评,对《日瓦戈医生》在国外出版并获得诺贝尔奖金一事还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历史是十分复杂的,很多时候身处其中个人是无能为力的。尽管"进两步,退一步",但毕竟为后来苏联集权制度的变迁埋下了火种,并使"社会主义阵营"朝着科学、民主、法治、人权的普世目标迈出了一大步!
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
1964年10月赫鲁晓夫被自己一手扶植的勃列日涅夫搞下台。苏联从此开始了历时18年的勃列日涅夫统治时期。勃列日涅夫逆转了赫鲁晓夫的政策,尤其是通过压制不同意见和舆论来维持政治权威,形成了"沉默的苏联"。在勃列日涅夫执政期间,苏联在表面上维持了超级大国的地位,甚至还不断地对外扩张其势力,而实际上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都进入了缺乏创新的停滞状态。
1982年11月勃列日涅夫病逝,终年76岁。继任的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安德罗波夫(1914-1984)和契尔年科(1911-1985)均在任一年多便先后病逝。在28个月里,连丧三任最高领导人,这在民主国家是不可能的。在契尔年科病逝的第二天,1985年3月11日,苏共中央全会一致选举54岁的戈尔巴乔夫为总书记兼国防委员会主席。从此,苏联进入了最后一个时期,即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 戈尔巴乔夫接掌的苏联帝国已处于严重危机之中:
政治上高度专制。最高苏维埃只是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事务的决定权都在政治局的几个常委那里、特别是在总书记一个人那里。《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中写道:"我担任苏共总书记一职时,我拥有的权力可以和专制帝王相媲美",现实生活中到处是对人的尊严的无耻践踏和从上到下逍遥法外的腐败行为。 经济上停滞不前。安德罗波夫当政时曾动用情报系统克格勃,调查国家经济真实情况。安德罗波夫长期担任克格勃首脑,他已不相信政府统计局的数字。克格勃向他报告的资料令人震惊:七十年代苏联经济开始走下坡路,1982年苏联经济成长率是零,工业生产率不到西方先进国家的1/3,农业生产率是西方的1/5。此后苏联的经济每况愈下,再加上入侵阿富汗(1979-1989),耗费大量军费,民众生活水平年年下降。
文化上思想垄断。书报检查制度,是苏联对社会舆论和思想文化实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工具,它剥夺了苏联公民的言论自由、创作自由。大众传媒失去了它的真正价值,成了官方操纵和摆布人民思想的宣传工具。70年代流传"《消息报上》无消息,《真理报》上无真理"的话,是苏联社会万马齐喑的真实写照。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不仅把生产资料国有化了,而且也把人民的思想国有化了。领导阶层的愚民政策营造了举国上下思想一致的假象,广大百姓则陷于愚昧无知,沉溺于蒙昧主义之中。
这就是八十年代中期腐败僵化的苏联。勃列日涅夫们享尽荣华富贵之后心满意得地告别了人世,他们只要生前牢牢控制权力,哪管死后洪水滔天!
面对这样一个烂摊子,戈尔巴乔夫何去何从?
集权体制有一个基本的特征,就是任何变革只能自上而下进行,自下而上的变革根本不可能,因为迟早会被坦克镇压。"我也可以不改革",戈尔巴乔夫回忆说:"制度本身还具有稳定性,再维持几十年是可能的。"确实如此。戈尔巴乔夫登上权力顶峰时才54岁,而且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他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干部终身制、特权制的稳定性,墨守成规地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总书记。至于自己死后专制制度哪一天崩溃,国家与人民要付出什么代价,那与他戈尔巴乔夫无关。人生苦短,赶紧享受特权、及时行乐有多好,可以找个漂亮女秘书、演员等演绎一段风流韵史、黄昏恋,也可以到世界各地出出风头,还可以到遍布全国的风景胜地度假疗养狩猎,更可以对着红场上山呼万岁的人民培植自己的个人崇拜。是呀,干吗要搞那种充满风险的改革? 但戈尔巴乔夫不是这种人,在大众的福祉与个人的权力之间,他毅然选择了前者。他知道:不管是打着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旗号,专制制度都必然死亡,改革将加速而不是挽救它的死亡,而随着旧制度的死亡,他本人也将失去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
事后我们看清楚了,戈尔巴乔夫这样选择,是基于他鲜明的民主理念和充分的思想准备:1999年,他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美国大学研讨会上报告说:"我生活的目的就是消灭对人民实行无法忍受的独裁统治的(苏式)共产主义。我的妻子在这方面坚定了我的信心,她有这种观点比我还早。我只有身居最高层地位,才能为此有最大的作为。因此,我妻子要我不懈地努力往上爬。当我亲自对比了西方,我的决定就成了不可更改的了。" 在《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的结束语里,戈氏回答了自己究竟是一个"成功者"还是"失败者"的问题:"我从许多人那里听到一种意见,说戈尔巴乔夫最大的错误在于他把权力拱手让出去了。这被看做是软弱的表现,是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的确,迄今为止,在所有的价值衡量表上,丧失权力的统治者都是失败者。对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看法。我不仅有思想准备,而且实际上我有意识地把事情办成这样,即到了一定的阶段,届时稳定的民主制度已经建立起来,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也就可以易手了,从人民选举出来的一部分人手里转交给他们推选的另一部分人手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戈尔巴乔夫是以失败者的名义拥有了最后的成功。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对苏联的僵化和停滞进行了严厉批判。他提出"除了改革别无出路"的口号,强调改革是苏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党的中心任务就是推进和保证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
戈尔巴乔夫堪称现代的堂吉诃德,他一个人朝着苏联专制体制这架庞大的风车义无反顾地冲了过去,没有顾虑自己的安危得失。戈氏的高级顾问、总统助理阿切尔尼亚耶夫说:"他是单枪匹马去推倒庞然大物的,而且是自己决定这样去做的,甘愿自己冒很大的风险,置他已经拥有的可使人心满意足的政治地位和良好的物质条件于不顾。" 戈尔巴乔夫认为,改革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干部对改革必要性的认识,于是他根据对改革的态度,大胆调整和整顿干部队伍。在上任半年左右时间,便免去了吉洪诺夫、罗曼诺夫、格里申等人的政治局委员职务,提升了利加乔夫、雷日科夫、谢瓦尔德纳泽等4人为政治局委员。1999年,戈尔巴乔夫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美国大学研讨会上说:"我找到了自己为了实现同样目标的伙伴,首先是雅科夫列夫和谢瓦尔德纳泽,他们为击败共产主义立下了大功。"他更换了部长会议主席和6位副主席,撤换了40多名党中央和政府的部长,撤换了近50名共和国州委第一书记。中下层干部也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和整顿。这一措施,为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创造了条件。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是全方位的。
关于经济改革,戈尔巴乔夫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政府的"经济垄断",只有破除公有制的垄断地位,大力发展私有经济,从而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才能"恢复社会公正"。1987年通过、次年生效的《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是改革时期主要的经济法。制定《国营企业法》的目的,就是使苏联企业成为自治的、民主的和财政上独立的生产者。戈尔巴乔夫的经济改革,有力推动了苏联传统经济模式向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市场经济的转变。 戈尔巴乔夫清楚,政治制度具有决定作用,所以他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政治改革上。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取得了三个重要成果:
1、解除舆论控制,实现了言论自由 戈尔巴乔夫的政治改革是以公开性拉开帷幕的。他强调,政治改革就是全面发扬民主,扩大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公开性,充分揭示社会制度各方面的人道主义性质。戈尔巴乔夫说:"苏联社会的进一步民主化,是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中心任务";"苏联共产党坚决让党和人民知道一切,公开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所决定的";苏联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戈尔巴乔夫大声疾呼:人们有权"了解有关过去的全部真相。必须废除关于档案的禁令,使任何文献都成为公开性的财富,如实地恢复我们所经历过的一切的本来面目。" 新闻出版自由、思想言论自由等是民主社会的重要标志,但被领导阶层"压制和禁锢折磨得奄奄一息"。戈尔巴乔夫回忆中说:"从莫斯科直到最遥远的边疆,无论是党报还是工会、共青团、作家协会的报纸,甚至连渔民、猎人、老战士组织的报纸在内,不管是什么人办的,反正是宣传部凌驾于所有报纸之上。那时全体编辑都相信党的规定是正确的。每月一次或两次在党中央宣传部举行与总编们的碰头会,有时部长会议副主席和一些部长也前来参加。会上对报刊发表的文章提出表扬或批评,指示应该写些什么和怎么写。凡有关报刊的刊期、印数、栏目等事项的任何变动,均需经党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委员会机关日常'追踪'发表了些什么文章,督导员向领导报告自己的观察结果和评价,驯服听话的人得到鼓励,爱挑刺儿的人受到严惩。" 公开性象一阵狂飙首先在思想文化界刮起。"原来被出版检查打入冷宫的作品纷纷出笼",一批揭露斯大林体制给苏联人民造成灾难的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历史著作、以及一大批遭到迫害流亡国外的思想家的著作得到开禁。在面对这些被强行尘封的思想与智慧时,戈尔巴乔夫回忆录写道:"当时我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真可惜,大学时代竟然没能读到这一切!是的,我们这一代人缺少精神营养,只准许吃一份单纯意识形态的可怜口粮,却被剥夺了亲自去比较、对照不同流派的哲学思想并作出自己选择的机会。"到1988年底,数千部以前被称为特殊作品的著作(包括托洛茨基、李可夫、克伦斯基、邓尼金等的著作),才得以同读者见面。 戈尔巴乔夫进而提出"取消意识形态垄断"。他认为,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是"精神垄断"。他强调意识形态要多元化,他甚至公开说:人们所强调的那种共产主义其实并不理想,一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航道"是错误的。
公开性的实行,使苏联人民第一次有可能了解自己国家的真实历史,他们知道了二战前夕《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议定书、二战期间屠杀波兰军官的卡廷事件、苏英划分东欧势力范围的百分比协定等苏联官方讳莫如深的历史事实。人们知道了苏联军国主义化的真相:"原来,军费开支所占国家预算的比例并非16%,而是40%!军事工业系统的产值占社会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不是6%,而是20%。250亿的科研总经费中,将近200亿都用于军事设备的研制。"(戈尔巴乔夫回忆录)历史学家阿法纳西耶夫指出,重新考察苏联历史犹如从一场持久的神话般的梦里觉醒过来。对许多苏联人来说,事情很清楚,没有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象苏联历史那样被篡改。对真实历史的了解,使苏联人民进一步加深了对苏联专制社会主义的认识。
实行公开性的结果,解除了舆论统制和舆论一律,在苏联历史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言论自由和社会舆论。拿破仑说过,世界上有两种力量最大,一是剑,一是思想,而思想力量更大。言论自由引发了苏联历史上又一场可与文艺复兴运动相媲美的真正思想解放运动,苏联社会的政治禁锢由此被打破。
2,开放党禁,形成多党制
戈尔巴乔夫回忆说:"从1988年春到1990年初","我们在创记录的短时间内进行了自由选举,建立了议会,实行了多党制,使组织反对派成为可能,一句话,使社会有了政治自由"。 1988年6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第19次代表会议上指出,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政治体制不久就发生了"严重的变形",从而导致斯大林的独裁,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行政命令体制,"我们现在所遇到的许多困难,其根源也都在于这一体制。他指出,现行的政治体制"口头上宣布实行民主原则,行动上搞的却是独断专行,在讲坛上颂扬人民政权,而在实践中搞的却是唯意志论和主观主义”。他强调解决苏联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改革我们的政治体制。在这次会上,戈尔巴乔夫首次提出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概念,实质内容是建立"真正的人民政权制度",实现社会公正。进而,戈尔巴乔夫提出"党的地位不应当依靠宪法来强行合法化","苏共要严格限制在民主程序范围内"去争取执政地位。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很快付诸实践。1989年春天苏联第一次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部分差额直选。由电视和无线电现场直播,出现了助选的刊物、集会和电视辩论等新事物。通过民主选举,20%的非党人士获得了胜利,引人注目的是在党内受排挤的叶利钦和著名持不同政见者萨哈罗夫都成功当选;而苏共一些领导人则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落选(没有获得50%以上的选票)。一位评论家说:尽管存在着不公正、作弊、非民主的结构和幕后操纵,但是这次选举将作为苏联人民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所见到过的最民主的选举而载入历史。1989年5-6月,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最高苏维埃,新的最高苏维埃已不再是从前的橡皮图章,他们对总理雷日科夫所提名的8名部长表示了反对意见,初步显示了苏联议会的作用。戈尔巴乔夫回忆说:"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会议的激烈辩论,在报刊、电视上,在俱乐部里,市场、公民社会、法治国家、自由选举、政治多元化、多党制、全人类价值、世界一体化等一系列诸如此类的观念,已经变成了一种准则,在民意中扎下了根。"
由于公开性和民主化,苏联社会出现了许多非正式组织和团体,从1988年到1989年,非正式组织从3万个猛增到6万个。许多非正式组织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纲领并且开始按照政党形式活动。
1990年3月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废除了宪法第六条关于"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等规定,苏共不再有法定的领导地位。戈尔巴乔夫在会上说,宪法的这一修改......开创了我们社会民主发展的新阶段。从现在起,苏共将同其它政治组织平等行动,参加选举,用民主手段争取组成联盟和共和国政府以及地方政权机关的权力。1990年7月苏共28大以后,苏联正式宣布"结束政治垄断",实行多党制。
3,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国家趋向法制化
鉴于斯大林时期无法无天的镇压暴行,戈尔巴乔夫提出了改革司法制度和建立法制国家的任务。在1986年2月苏共27大上,他指出:"公正审判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民主原则,保护国家与每个公民利益的其它保障等,应当得到最严格的遵循。"1988年6月,他在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上又说:"法制国家的主要标志是要切实保证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劳动集体、党组织或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公民对自己的全民国家负责,同样,国家政权也要对公民负责。公民的权力应当得到切实的保护,不受政权及其代表的专横行为的侵犯。"他还提出司法工作要严格遵守"当事人的辩论原则和平等原则、公开性、排除成见和起诉的倾向性、坚决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 在法制和无罪推定原则指导下,1987年9月苏共中央政治局建立了一个委员会重审历史案件。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委员会为约100万公民平反。其中意义深远的是,斯大林的政治反对派(布哈林、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托洛茨基等人)的几十年沉冤得到了平反昭雪。赫鲁晓夫也得到了部分平反,1989年首次发表了赫鲁晓夫在20大上所作的"秘密报告"。一些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被剥夺了苏联国籍的持不同政见者和人权活动分子被恢复了国籍,著名物理学家萨哈罗夫从流放地回到了莫斯科。"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行具有深远意义,它是建立法制社会的先决条件之一。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措施,终于撬动起苏联专制社会主义这块巨大的顽石,原来自愿加入苏联的各加盟国家纷纷掀起了退盟的浪潮。1990年和1991年春天,立陶宛、格鲁吉亚决定脱离苏联,1991年8月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亚美尼亚、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达维亚、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决定脱离苏联。
为了挽救苏联帝国危机,1991年8月19日,副总统亚纳耶夫等8位苏共中的保守派发动政变,他们组成"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宣布解除正在克里米亚渡假的戈尔巴乔夫的总统职权,在莫斯科实行紧急状态。但奇怪的是,这一旨在维护苏联联盟存在的政变,却并没有得到人民、军队和大多数苏共党员的支持,仅仅维持3天便宣告失败。 挫败政变后,1991年8月24日戈尔巴乔夫就宣布辞去苏共总书记职务,并呼吁苏共中央"做出艰难然而诚实的决定,即自行解散"。次日,苏共中央和书记处解散,执政74年的苏共由此下台。 1991年12月8日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三国总统签定"明斯克协定",宣布苏联停止存在,类似英联邦架构的独联体诞生。 1991年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和武装力量总司令职务。他在电视上发表了《告苏联公民书》的演说: "我这是最后一次以总统的身份在大家面前发表演说,我认为有必要说出自己对1985年以来所走过的道路的评价。"他的评价有9个方面: 1、最根本的是"社会获得了自由,政治上和精神上得到解放。这是最主要的成就。" 2、"消灭了那个早已使我国无法成为富足安康、繁荣昌盛国家的极权主义体制。" 3、"在民主变革的道路上实现了突破。自由选举、出版自由、代表制政权机构、多党制均已成为现实。" 4、"开始走向多种成分经济,确立了一切所有制形式的平等地位。在土地改革的范围内农民阶级得到复兴,出现了私人农场,数百万公顷的土地交给农村居民、市民使用。生产者的自由已经合法化,企业家活动、股份制、私有化方兴未艾。" 5、"在将经济转向市场时,必须记住这是为了人。当此困难时期一切均应从人的社会保障出发,这特别与老人和儿童有关。" 6、外交上"已经结束'冷战',曾对我国经济、社会意识和道德起破坏作用的军备竞赛和国家极度军国主义化已经停止。世界大战的威胁已经解除。" 7、"我们已经对世界开放,不再干涉别国事务,并放弃在国外使用武力。我们得到的回报是信任、团结一致和尊重。" 8、我们已成为按照和平、民主原则重建现代文明的主要支柱之一。 9、各国各族人民均已获得选择其自决道路的实际自由。对多民族国家进行民主改革的探索使我们已接近于签署一项新的联盟条约。 他说"我要感谢国外那些懂得我们的意图并予以支持、协助我们并与我们真诚合作的国务活动家、政治活动家和社会活动家以及数以千百万计的人们。我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忧心忡忡。不过同时也抱有希望,我相信你们的智慧和精神力量。我们是伟大文明的继承人,如今伟大文明能否振兴,我们能否过上现代化的名副其实的新生活,完全取决于大家,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我想衷心感谢那些近年来与我一起坚持正义而美好的事业的人们。也许某些错误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许多事情可以做得更好。但是我相信我们的共同努力迟早会结出果实,我国各族人民迟早会生活在一个繁荣而民主的社会里。" 12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宣布苏联正式解体。 如果说,苏共是由于斯大林改变了列宁的建党学说,沦为斯大林实行专制的工具,造成物极必反,因而其下台人们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苏联的解体则是我们大多数人所无法认同的‘恶果’。但我们应该明白,前苏联实行的是联邦制,而不是中国这样的大一统的单体制。联邦制下,各加盟的国家本来就有权脱离出去的。这是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区别的,不可混为一谈。 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苏联专制社会主义终于从地球上永远消失!1999年,戈尔巴乔夫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美国大学研讨会上说:当"我离开克里姆林宫时,上百的记者们以为我会哭泣。我没有哭,因为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已经达到。"戈尔巴乔夫说,他不后悔他所做的一切,因为他给人民带来了自由,"对于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来说,其目的不是保卫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而是推进国家的进步和民主。"
2006年春天,戈尔巴乔夫在75岁生日前夕接受记者采访,回首往事,他为自己完成历史使命而庆幸。他对记者说,"我问心无愧"。他认为自己推行的改革与新思维是一场和平的反集权主义革命。他对《莫斯科共青团员报》记者说,他当年发动改革的动机是"摧毁否定民主和依靠专政支持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 令戈尔巴乔夫感到无比欣慰的是,当年公开性、民主化改革已给今天的俄罗斯带来了无限活力。2005年,人均GPD5300美元。2006年预计人均GPD将达到6000美元。俄宏观经济分析和短期预测中心《俄罗斯经济长期趋势》报告预测,2012年前俄可进入发达国家,赶上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的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前,人均GDP可达29400美元。民调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赞赏戈尔巴乔夫为俄罗斯所做的一切。对77%的民众说,他们希望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总统普京致电祝贺戈尔巴乔夫生日,给予他高度评价,说他是"影响当代世界历史进程的国务活动家","无疑,是您使得我们的国家迈出民主步伐的转折性改变。" 今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巨大价值。当年他在既没有任何可以汲取的经验,也缺乏良好国际环境的条件下,却取得了神话般的成就:
他摧毁了按照斯大林共产主义原则建立起来的最强大的专制制度; 他给了千百万人民安排自己生活和选择发展道路的自由; 他为地球上1/6地区的居民进入以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等普适性原则为基础的现代文明创造了条件; 他为停止"冷战"和核军备竞赛立下了空前功绩,为拯救人类免于世界战争的浩劫做出了决定性贡献。 这些成就足以让戈尔巴乔夫进入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家行列! 随着苏联的解体,戈尔巴乔夫的政治生命也划上了句号。他将国家推上了民主之路,而他自己则回到了平民行列。 曾几何时,我们举国上下把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描绘得一无是处,完全失败,其中透露出强烈的以一党一人的成败代替国家、民族兴亡的意识。有的中国人嘲笑戈氏"软弱"和"愚蠢",他为何这么轻易地就把宝座丢掉了?对于那些为了追逐权力不惜做出最肮脏、丑恶、血腥勾当的官迷们来说,戈尔巴乔夫简直就是一个外星来的怪物: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当,偏偏要去追求什么民主,这不是神经病、傻瓜、白痴、笨蛋吗?在他们眼里,只有那些不择手段登上权力宝座的人才是"英雄";在他们眼里斯大林、希特勒、波尔布特、金正日、霍查、萨达姆......才算英雄。
确实,对于权力,戈尔巴乔夫是个失败者。然而,普罗米修斯虽吊悬于峭崖,火种却已亮点人间!戈尔巴乔夫牺牲了自己被政治家视为比生命还宝贵的权力,换回的则是俄罗斯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 有人说,在如何评价戈尔巴乔夫的问题上,反映着一个人的良心和智慧。否定他的人,不是没有良心就是没有智慧。否定他的权势者当中没有良心的居多。否定他的知识分子当中没有智慧的居多。否定他的其他人当中糊涂虫居多。 戈尔巴乔夫无疑是个有很多缺点和错误的人,但他的精神是值得钦佩的。他使我们懂得,原来还有一种人,他们不象专制国家的官僚一样用良知做代价去追求个人的权力、财富和地位,而是颠倒过来,用那些去追求良知;他使我们懂得国家走上民主的道路,必须要有某些政治家抛弃自己的特权和利益,才能引领社会进步。这使我想起了鲁迅的一句话:有缺陷的战士,终究是个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究是只苍蝇。
三、今日俄罗斯
由专制到民主,是有一个过程的。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过了连续七年的经济衰退。但俄罗斯人民还是勇往直前,在先后四次俄联邦全民投票选举中,他们依然选择改革,坚定地把多数选票投向改革者。民族的自信、坚定的信念使他们不屈不挠,终于得到成功的回报。
1、政治上民主化: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一章规定: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是俄罗斯国家的最高价值,是一切立法的指导思想。第二条规定:"人的权利与自由是最高价值。承认、遵守和保障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是国家的义务。" 俄罗斯设立了联邦宪法法院,是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关(宪法第125条)。在俄罗斯公民随时可以进行游行和示威,罢工也被认为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合法方式规定到宪法中。因此去俄罗斯旅游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红场上的游行队伍。每次普京进入克宫的时候都习惯性的询问今天游行示威的主题是什么? 俄罗斯实施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度。俄罗斯有100个左右的政党或团体,但是这些政党和团体的作用全部在议会中,总统不属于任何政党,是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政党法规定,政党的所有经费由各政党自己解决。 俄罗斯宪法规定实施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执行,司法互相独立,互相制约。国家杜马选举法规定,国家杜马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他们是专职人员,每天都在进行立法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直选产生,四年一期,最多可连任两期。 俄罗斯联邦实现了司法独立。俄罗斯的司法权只有法院行使。对公民自由的限制和财产的任何处理都必须由法官决定。法官终身制,法官不得成为任何党派的成员。法官的工资和待遇完全由联邦财政支付,以保证法官独立。 军队国家化,总统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军队不能成为任何政党的工具。 民主制度下特权难以存在:
俄罗斯联邦实现了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任何政府成员在就职前必须申报个人和家属的财产。并且在每年4月1日前申报上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和财产变化情况。这些申报通过媒体公布,以便公民监督和举报。 俄罗斯除了总统以外,包括总理在内的任何官员退休以后就是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特殊待遇。 俄罗斯联邦总统至少每年举行一次大型新闻发布会。回答来自世界各地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俄罗斯联邦总统在国家发生突发事件时候,立即发表电视讲话。 2、经济上市场化:
俄罗斯确立了自由的市场经济。 俄罗斯已提前偿还了苏联遗留的所有1150亿美金的债务。 俄罗斯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苏联时期15个加盟共和国的总和。 俄罗斯恢复了十月革命前粮食出口大国的地位。苏联的70年基本上是粮食进口大国。目前俄罗斯是粮食出口大国。 俄罗斯的亿万富翁在福布斯前100排名中已经达到27人。仅次于美国。 莫斯科在全球城市中综合实力排名为第12名,超过纽约。莫斯科有7个火车站,世界最漂亮和便捷的地铁。莫斯科1000万人口。莫斯科每3个人拥有一辆小汽车。城市交通秩序井然。 俄罗斯银行基本上都是私人所有。英国《银行家》杂志日前刊登了2004年世界银行1000强,其中俄罗斯有22家银行入选。2004年俄罗斯银行的平均利润值上涨了26.1%。 俄罗斯的汽车基本上由本国生产和供应。伏尔加汽车制造厂最近刚刚庆祝其第2300万辆汽车下线。 俄罗斯总统的专机全部为俄罗斯自己生产,包括:图154,伊尔-96-300,米8直升机,亚克40等;俄罗斯国内航线的民用飞机也基本上是国产。 俄国的经济现状
工业增:2004年130%,2005年142%。 外贸额:出口,2004年128.3%,2005年134.6%。进口,2004年123%2005年128.9%。 外贸顺差:2005年:1,500亿美元。 失业率:2000年8.6%;2005年7%。 通货膨胀率:2004年36%;2005年10-12%。 俄国外汇及黄金储备:2004年900亿美元;2005年1,596亿美元;2006年五月已经达到2,361亿美元。 2006年俄罗斯公布的公务员月均工资接近1.1万卢布(28卢布为一美元)。这还不包括他们的津贴和福利就已有5000美元年收入了。 如果国家是一座大厦,宪政就是根本,只要宪政制度合理,就必然能调动人的积极性。俄罗斯的工业和能源基础好,人口不多,资源丰富。可以预言,几年内中国必然对俄罗斯刮目相看,也肯定会掀起一股超过十月革命的俄罗斯热潮。
3、文化上多元化:
宪法禁止新闻检查,禁止任何一种思想成为国家强制性的思想。规定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在俄罗斯人民获得了新闻自由,发行少于1000份的刊物,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现在民办媒体和官办媒体几乎是50%对50%。政府已不能控制舆论。在宪法前提下,媒体一旦私有,言论必然自由。 在俄罗斯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宗教都可以自由地在俄罗斯进行传播。 4、社会福利制度:
免费教育和免费医疗是两个大头。 全民免费医疗。俄罗斯联邦治病不需要支付挂号,检查和治疗费用。药品的费用由国家控制并有高额补助。 俄罗斯联邦实现了学龄前教育,基础普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强制性和完全免费,并提供免费午餐。 俄国大学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大学占大学总数的90-95%,私立大学非常少,只占5-10%。政府负担所有公立大学学生40%的学费,另外60%的学费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分数决定减免。大学入学考试全国统一,学费福利标准也是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学费全免,入学考试分数中等的学生根据学分高低决定免多少百分比的学费,入学考试分数仅仅通过的学生自负60%的学费。以俄国一流大学莫斯科大学为例,莫斯科大学90%的学生是学费全免的免费生。免费生所免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只象征性地交一点),书费(由图书馆提供)三项。 所有公立大学,学费全免的免费生是50%,自费生(付60%学费的学生)和部分免费生也占50%。学习不好家里有钱的孩子只好去私立大学。有一些人,不管学习好坏学费都全免,如孤儿,残疾人,部队服役期满的复员军人。俄国的研究生和博士生的学费都是全免,由国家负担。 此外,有些福利是别的国家百姓想不到的: 养老是社会的责任,是政府的责任。在俄罗斯,女人55岁,男人60岁就可以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领取养老金。有些人还有额外福利,如军人、两个以上小孩的妇女(俄罗斯人口太少所以要鼓励生育)、在有污染的工厂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他们可以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连那些成天不工作的醉汉到老了都有养老金。这方面人人平等。 住房虽然私有化了,但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仍由国家承担,以至于很多家庭至今不知道水表是什么,当然,国家的这种暗补并非明智之举。 以上这些,就是民主、法制、人权给俄国带来的变化:为什么俄罗斯言论自由了,因为媒体大部分私有了,能不自由吗?为什么粮食大量出口,因为土地私有了,农民能不好好种地吗?为什么俄罗斯经济发展迅速,因为政府不干预经济了,经济能不发展吗?而民主、法制、人权,正是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改革的重要成果。
我们坚信,历史越久远,人民对瓦解苏联专制社会主义的关键人物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的评价将会越高。尽管他们的所作所为,我们并不能完全赞同,但历史终将前进,他们为民主、法制、人权而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应该引起全人类的普遍尊重。我们必须明白:迄今为止,人类并没有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式专制社会主义其实还不如资本主义,所以,他们所葬送的一切并不值得我们惋惜。比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更为先进的社会形态肯定会出现,但这个更先进的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只有通过在民主、法制、人权基础上不断地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才会自然而然地达到,任何人先验地构想出来的蓝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因此根本不应该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更不应该成为判断政治是非的标准。至于未来的社会,究竟贴个什么主义的标签,其实并不重要,只要在民主、法制、人权的道路上切切实实地前进了就好。为此,我们将记住所有为之奋斗过的战士。
(本文根据"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的文章改写)
February 20 药监局改革腐败化的教训 国家药监局的前任局长郑筱蓃及其手下的两个关键司司长都因腐败犯罪而身陷囹圄,一时间全国舆论哗然。 郑筱蓃在任时曾经大刀阔斧地对药监系统进行了改革。这事我本不知道。因为看了一则医药广告,我想买,怕上当,就向国监局发了Email询问。我完全是出于侥幸心理,并不曾真地指望得到回复。可,第二天突然接到了北京的长途电话,国监局居然给了我答复。这可是过去不可能的事。我于是关注起国监局的改革起来。 郑筱萸1998年就任药监局局长,改革主要是三点: 一是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 直管理。从机构设置、机构管理、人员编制及干部管理、财务经费管 理上,审批权限上收到省一级。这有利于防止省以下地方政府的违法干预,从而克服药品监管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顽疾。 二是推行医药企业优良制造规范(GMP)认证,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严格了药品生产规范。这将有效地遏止药品生产领域内的小、杂、乱、滥的无序现象。 三是上收药品审批权, 取消省市准字号药品,凡药品皆为国药。这就统一了药品标准,将大大提高药品的内在质量。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三项改革最后却迅速地走向了反面。市场上一药多名,不仅人民群众弄得稀里糊涂,连医疗专家都如坠云雾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凡国家发改委公布药品降价,降价的药品都会很快消失,而以新药的面貌重新出现在市场上卖起了高价,--社会上称这种现象为‘降价死’。更有甚者,‘齐二药’假药事件、‘欣弗’劣药事件等药品伤害事 件接连发生,社会震荡,举国皆惊。这是为什么? 腐败窝案败露之后,人们才知道了一些底细。知情人员反映:国监局集大权于一身,生产企业要想取得合格认证,必须找他;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想取得批号进入市场销售,必须找他。找他,就要交钱。“有钱就批得快,没有 钱就等吧。不说不合格,也不说缺材料,反正就是这样耗着。”某医药公司老总说:出‘新’药,药监局一年能批一万多种,“批号越多,药监局收的钱也越 多,不但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反而鼓励企业不去创新。”一位医药专家说; GMP认证,“没有钱,即使合格的企业也拿不到GMP证书。企业为了生存,只能用钱 进行交易。而对于一些不合格的企业来说,更是有机可乘。”某医药公司工作人 员说:‘地标’升‘国标’后,“一个药品到省里初审要交1万元,想再拿到国家标准,必 须上交20万~50万元不等的费用,才能完成这个过程。”知情人说, 有一个省就卖出了1000个批文。真是触目惊心! 本来是为了解决因药监地方分权造成的乱局才进行的改革,却种下 ‘龙种’而收获了‘跳蚤’,极其迅速地走向了良好初衷的反面,出现了更大的乱 局。教训何在? 第一,外部监督机制缺失。现在,我国党和国家机关的自身监督系统是完备的,包括国家药监局内部也是有着监督机制的,但是却没有能够对郑筱蓃们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所以,还必须要有完备而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假如郑筱蓃们的重大改革和实际操作必须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政协上进行听证,并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评议,同时又能够允许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自主地调查,并能及时地曝光,郑筱蓃们即便敢于违法乱纪,也不至于使事情严重到如此地步。 第二,终端权力必须分置。在国家药监局这一终端,新药的评审以及企业的验审权与最后的颁发证照权,必须分开。发达国家都是由专门的机构在专家庫中随机遴选人员进行评审或验审的,而类似药监局的国家机关只有执行权,即颁发证照的权力。我国对新药的评审原来也是随机遴选专家进行的,但后来郑筱蓃们在改革的旗帜下任意地取消了这一关键措施,而改为完全由药监局内审。此类所谓的改革,将原来的分权改成了高度集权,新药审批和企业认证能否通过,完全取决于几个人甚至一两个人的态度。这就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也为不法商人的行贿锁定了‘攻关’的目标和机会。 第三,局部或外部的改革,必须与核心部位的改革同步或者相融。对于国家药监局这一层级来说,上述三项改革都只能是局部或外部的改革,就三项改革本身来看,无疑是正确的。但由于国家药监局这一核心部位集中了决策(评审、验审)、执行和监督三权,是一种完全的集权旧体制,使得三项改革倒过来成为巩固旧体制的有力武器。于是,‘改革’后的药监系统形成了一个系统化的集权政治小体制,与药品领域的市场化经济体制严重错位。为了解决政治、经济之间因错位而产生的矛盾,权钱交易就成了有效的手段。腐败,就这样‘合理’地产生了。 应该说,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应该感谢郑筱蓃们为我们提供了如此深刻的教训! December 07 矿难频仍,根源不在矿主 当今中国矿难频频,李毅中们东奔西走、悲愤难抑,牵动得全国人民唏嘘长叹。不能说国家对矿难不重视,但为何就是制止不了矿难的发生?
屡屡发生的矿难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三个问题。一是矿工们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根本不去维护自身的权益。二是矿主们为了追逐私利敢于无视矿工们的生命。三是地方政府甘冒上级处分的风险也要袒护不法矿主。这三个问题使一切有良心的国人,倍感沉痛。 矿主的失德,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使然,并不奇怪。所有国家都会面对资本家的失德问题,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基本上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极具中国特色的是第一和第三个问题。产生第一和第三个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珍贵的。难道矿工们会不珍视自己的生命?非也!矿工们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几十年来国家为了积累发展资金,采取严格控制和盘剥农民的方式,造成了占全国总人口70%多的农民大军和落后衰败的农村经济。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手脚得到了解放,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是,农民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们依然没有得到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养老保险。面对着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和教育费用,面对着不断下降的农业效益,面对着不断增大的养老风险,面对着无力抗衡的歧农社会,相对较高的挖煤工资对于农民兄弟就具有了极大的诱惑力。在求告无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农民工根本就丧失了与矿主平起平坐的资格,又何能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农民的无奈、无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吗?是国家政策造成的。而一个国家居然可以对占人口大多数的群体采取压制和歧视的政策,只有集权体制下的臣民社会才能做得到。 民主体制下的公民社会,人人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都是平等的社会主体间的关系,机会和福利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可以凌驾于另一个人之上,从而剥夺这个人与别人平等享有机会和福利的权利。臣民社会则不然。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让你享有你就享有,让你丧失你就求告无门。农民是真正的‘草民’,草民在强大的官僚体制面前除了磕头、认命,还能搬石头砸天?什么时候农民以及所有人,都真正获得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缔结社会契约的股东)的地位,都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都能够同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平等的对话和博弈,才会没有人敢于漠视他们的生命。
地方政府之所以宁肯被上级处分也要袒护矿主,除了臣民社会所造成的官员漠视草民生命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这些年一直施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这一体制对于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分灶吃饭’与事权的分配是联系在一起的。事多且重与事少且轻,财政资金的分配当然就要与之相应。然而,事权、财权如何分? 在公民社会是要通过法定的程序,经过充分的公开的讨论甚至辨论,再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的。但在臣民社会,上下级之间根本没有这样一套法定的公开程序,一切都取决于上级的单方面决策。本来,各级都有各级的利益,是可以公开进行博弈,而后达到一个彼此满意的利益均衡点的。但在暗箱操作的情形下,上级必定会借助自己的权威,采取自利的做法,麻烦的事情尽量往下面推,财政资源却尽量往自己手上集中。下级最多只能提提意见,如果上级不采纳,也只有服从。事权和财权,由此失衡。特别要命的是,经过上级的操作,下级明明事多钱少,捉襟见肘,上级却还要以经济增长特别是财政收入的增长作为考核下级的硬指标。这样一来,就苦了县乡两级。因为县乡两级在整个国家管理体系中处于由宏观到微观的链条末端,俗话说‘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很多事情在上面是原则,到了县乡却要变成可操作的具体事务,直接面对着基层干部和群众了。在县乡操作层面,有那么多人要吃要喝要干事,财政增支的压力是刚性的;又有上级那么强硬的考核指标,财政增收的压力也是刚性的。两者合而为一,县乡政府一变而为唯钱是图的‘经济人’,具有了强烈的经济扩张冲动。
我本人在市辖区担任过负责人,对此我有切身的体会。我所在的这个区是新成立的,本来百废待举,缺人缺钱。可上级一开始却规定新区必须是‘小政府大社会’,因而区级干部编制总共只有一百多人,整个财政收支盘子也就按‘小政府’的模式确定。但在宏观体制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又不是特区,小小一个县级政府又如何独自‘小’得起来?所以,每逢布置实际工作的时候,省市两级无不强调必须与上面的条条对口,否则,在年终考核时将判定为区里不重视该项工作,轻则挨批评,重则扣资金。没办法只好在严格控制下,适当突破编制增加人手。但增加人员的工资支出,上面是不认账的,也就是说,是不能在上缴的财政收入中扣减的,只能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全区吃财政饭的人有一千多,其中70%是教师,但能够进入财政上缴基数扣减的只有几百人。这已经是一个连吃饭都无法保证的摊子。在这种状况下,市政府为了缓解自身的困难,又要上收本区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头一年,市里确定上收企业的全年税收中,40%划归区里,可第二年,市里又规定把30%划归区里,区里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力,只能屈从。那几年,每到发工资的时候,我们心里就发愁;每逢工资上调的时候,我们心里就发毛。我们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更无法足额发放工资。省里决定增资的时候,我们只是账面上给大家调高,许诺以后兑现。所以一个同样的正县级干部,月薪比省直的要少上千元,比市直的要少几百元。这期间,我们也仿照外地的做法,曾经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下放到乡,让乡里负责他们的工资,把困难转嫁下去。那些年,我们这些县级干部日子很不好过,下面,干部群众对我们是怨声载道;上面,各级领导对我们是大会点名批评,小会耳提面命(就是不肯面对现实,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象我们区的境况,实际上是全国多数地方普遍存在过,有的现在可能继续存在着。
从全国宏观上看,采取‘分灶吃饭’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是不断减少的,而其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不断加大。到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45.1%,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72.3%,这大大削弱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普通民众生计问题的能力。基层各项社会事业处于发展停滞甚至破产的困境之中。但是尽管这样,中央还不断有具体的事业规划和指标下达(如教育达标等),到省一级再层层向下分解,而且通常越是下级的政府掌握的财源就越少,负担也就越重,形成各级地方政府间事权层层下放,而财权却层层上收的局面。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只负担2%,省、地两级负担11%,县级负担9%,78%的经费要由乡镇这一级来负担( 最后实际上就是由农民来负担)。这就是所谓“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和“中央‘请客’、地方‘埋单’”之说的由来。在县乡领导层中,还普遍流行着一段顺口溜:“中央财政风风光光,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地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级财政‘吊蛋净光’”,这是真实情况的生动写照。当然,近两年由于中央采取了一些修补政策,县乡特别是乡级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也只是有所好转而已。 这种极不合理、极为蛮横的财权、事权分配办法,迫使县乡两级走上了一条非理性的道路,一方面是不择手段的跑省跑部,争取各种财政专项资金,以扩大自身的周旋余地和调控能力;另一方面是不择手段的招商引资、上房地产项目,以增大与上级共享税分成的总量和本级独享税的总量,壮大本级财政实力。各级领导干部人人心里都非常清楚,所谓硬道理其实千硬万硬只有财政最硬,财大才能气粗,而且能够一俊遮百羞,在群众特别在上级面前风光无限。但其结果可以说是遗害无穷,官商合流,环境污染,乱占耕地,野蛮拆迁,制假售假,事故连连,虚报瞒报、谎话成篇。县乡领导为了保住自己的财政,不搞保护主义又能如何?因此,矿难频频,实属必然。 一言以蔽之,矿难频频罪在矿主,而根源却在臣民社会的集权体制。 November 21 建设和谐社会,党内民主化应先行
建设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党中央提出的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中,民主法治是摆在首位的。我们国家处于封建专制社会几千年,缺乏民主法治的传统。虽然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但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而只是初期阶段的社会主义。旧社会的遗毒还在顽强地发挥着作用。因此,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有的甚至还很严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要带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的愿景,必须在坚持不懈地改变社会大环境的同时先行一步,带头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这是关键所在。因为,不可想象,一个自身不民主的党能够带领人民建设民主的国家、和谐的社会。 本来,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着共产党不仅是以追求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自由作为政治目标的党,而且自身也是非常民主的党。但是,由于他诞生于不民主的环境,又以推翻不民主的政治统治为己任,一开始就处于白色恐怖之中,不得不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来展开活动。这就注定了党内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体制和严格的纪律。因为党内的民主,只有在公开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实行。比如由党员民主选举党的领导人,如果党处于地下秘密状态,如何进行民主选举?所以,没有这样一个在社会上公开活动的外部条件,侈谈党内民主,无异于企图葬送党的生命。但既使是在这样严酷的社会条件下,党内也要尽可能地发扬民主,倾听不同意见,集中大家智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提出了著名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据考证,列宁的本意就是在秘密状态下强调集中制,民主是集中制的修饰和限定词,以防止集中成为独断专行的集中、独裁的集中。但可惜的是,这种概念上的防范不具有强制性,而完全取决于党的领导者个人的修养素质。在全社会没有民主氛围的环境中,如果党的领导者民主素养不高,就很容易把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转变为实行家长制领导的工具。列宁意识到了这种危险性。他在俄国二月革命取得胜利、共产党获得了合法公开的政治地位后,就十分强调党内的民主,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他更进一步开始了党内民主化的实践。在列宁的主张下,中央委员会开会讨论重大问题时,政治局都提出两个报告,代表政治局多数人意见的是主报告,少数人意见的是副报告,经过充分的争论,再由中央委员会多数人决定采纳哪一个报告,列宁自己就作过副报告,而他作的主报告也被否决过。但由于他过早去世,民主化的进程,在斯大林手上被中止和逆转。列宁设想的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选举和党的领导机构权力的分解制约机制等等,被永久地搁置。相反,党内下级服从上级的等级制愈加严格,一把手领导的威权愈加显赫,民主集中制成了真正的家长专制,广大党员除了做党的驯服工具,没有实质性民主权力,党内稍有不同意见,就作为阶级斗争问题对待,持不同意见者受到打击,甚至惨遭杀戳。党内的这种反民主的做法,被照搬到国家的政治建设中,以至于整个苏联笼罩在一片紧张、凝固的气氛中。不仅一般民众不敢谈论政治,就连党员也不敢谈论政治。由于苏联是当时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许多后来由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都一无例外地仿效了苏联的做法,其中也包括了中国。 中国的传统中,较之俄国更缺乏民主成份,我们党的民主建设任务也就更为艰巨。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历史原因,这个任务被一直拖延下来了。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采取了许多实质性的步骤,党内以至于国家的民主化程度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还远远不够。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这首先要满足社会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一揽子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风险太大,容易造成全国局势的不稳定。先从党内下手进行改革,既符合党的性质,也具备较好的条件。因为共产党本来就应该是非常民主的党,而且又有一大批训练有素的党员和干部,整体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就比较高。先把党内的问题解决了,不仅为全国的民主化树立了样板,更为全国的民主化准备了骨干和经验,有利于平稳地过渡到国家新的政治体制。 当前,党内民主化的内容主要有四: 一是组织原则上,明确以民主制代替民主集中制。民主制本身就包含着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集中因素,但它强调的是通过民主而形成的集中,是以民主为主体又以民主为形式的集中,而不是那种在集中指导下以民主作为方法或补充的集中。民主制导向的是民主法制和集体领导,而有民主作风的集中制导向的是人治和家长制。‘大跃进’、‘反右派’、‘反右倾’、‘文革’等错误决策,之所以能够成为党的决策并得到贯彻实行,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党的组织结构设置上,体现权力制衡的理念,防止权力向党内某个少数人集体甚至某个个人集中,防止党内出现事实上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列宁当初的设想,我们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付诸试行或施行。要坚持相同岗位的领导职务连续担任最多不超过两届的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干部到龄退休的制度(退休之后只是普通党员,不再享有任何幕后的特殊地位),杜绝领导干部成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太上皇’的一切可能。要提升党的监察机构的规格,同党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平级,互不隶属,横向形成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机制,共同向同级党的权力机关――党员代表大会负责(中央以下的,还要各自向党的上级机构负责)。要坚持党的下级组织行动上必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的原则,但同时要保障下级组织在党内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力,保障下级组织必要时有向上级监察机构以及权力机关逐级、越级反映不同意见并请求裁决的权力,以便纵向形成上下行动一致而又互相制约的机制。权力制衡机制,可能在一定时段内的某种程度上降低决策效率,但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策的重大失误,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内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党的蜕化变质,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可以说,没有这样一种制衡机制,就没有真正的监督。过去,我们普遍流行的观念是内容决定形式、‘旧瓶也可以装新酒’,因此,很不注重形式建设、结构设置,这是不对的。好的内容没有好的形式,好的内容就得不到体现,得不到保障。用旧的形式来装新的内容,新的内容往往也会变质。一个好端端的社会主义苏联,在斯大林的集权体制下蜕化变质,苏共最后被人民群众抛弃,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三是党的组织基础上,做到党员的主体资格人人平等。党员是宪法地位平等的国家公民,在党内也同样享有平等的地位;党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普通’党员集体授予的,他们是‘普通’党员集体意志的执行人,因此不具有凌驾于‘普通’党员之上的特殊地位。要坚决改变领导干部支配党内一切,而‘普通’党员只是被动的执行者的状况。措施就是还党员以‘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选举(被选举)权和监督制约权。 第一,知情权是四权的基础,党内事务搞神秘主义、走上层路线,就是剥夺党员的知情权,把党员当作一连串‘无用的零’。今后,举凡党内一切非国家法律规定保密的事项,决策前、决策后都必须在党内及时公开。尤其是决策前和决策过程的公开,更显重要。只有事前和事中的公开,才是真正尊重党员的知情权,才最能体现党员的主人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焕发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领导干部人选的决定,是党内最重大的事项,干部应当面向全体党员公开竞选,以确保党员享有真正充分的知情权;做到了这一点,也就同时落实了党员的其他三权。 第二,参与权是四权中的主体目标。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活动,完成党的工作,既是党员的义务,又是党员的权利;既是党员履行职责的表现,又是党组织战斗力旺盛的标志。当前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党的活动非常频繁,但一般党员除了本身的社会角色以外,却很少能够参与党内的活动,往往成了在社会角色中被要求起带头作用的单纯执行者。这种情况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党员的知情权被有意无意地剥夺了,参与权也得不到尊重所致。 第三,选举权(被选举权)是四权中的关键,是最重要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一权力如果被剥夺或者虚化,党员就会失去党内主人的意识,而成为事实上的工具。为此,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在全体党员中直接进行公开竞选产生;非基层组织的负责人,也必须在全体党员中公开亮相、在全体党员代表会议上竞选产生。公开竞选,党员的知情权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竞选,党员才能真正独立负责地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从而使党员的参与权得到真正充分的体现;竞选,才能把党员的监督权落到实处;竞选,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切地体验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员、是人民赋予的,从而真正地产生公仆意识。在党内公开选举党的领导人,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给予高度肯定和坚持的原则,只是在特殊的时代,无法付诸实施罢了。现在有了这样的历史条件,为什么要仍然搁置呢?难道仅仅因为西方国家是这样做的,我们就要坚持逆向思维、‘决不照搬’? 第四,监督制约权是四权中的保障。不过,严格地说起来,监督制约权也是上述三权自然产生的结果。如果上述三权被虚化,这一权力无论怎么强调、怎么制度化,也都会落空。这也就是为什么宪法上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群众对一批批的贪官除了向中央反映之外,事实上无可奈何的原因。而行使监督制约权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审核评议、舆论批评和罢免弹劾。目前,审核评议制度已经初步健全,但舆论批评还很不够,还要进一步放开和规范;罢免弹劾则完全是个空白,必须从‘主体法’和‘程序法’上全面健全。 四是党的组织规范上,实现全面的法制化。在我国,数千年奉行的是人治和德治,虽有法律但不是法治。过去长期以来,我们党都没有摆脱传统的影响,处理事务的最高准则往往是最高领导人的指示教导、党组织的政策和党的宗旨性质的教义,以道德要求代替法制规范,这就很容易产生以权代法、以言废法的严重问题。国家主席以宪法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结果仍被非法剥夺生命的惨痛教训,是极为深刻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党内的法制化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很不够的,应该在主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抓紧健全法制,使所有的党员都在党内法制的轨道上活动,使党的所有工作都在法制的范围内运行。建设和健全党内法制必须处理好两个问题。第一是,以党员的个体权利作为中心或者基础,还是以党的组织权利作为中心或者基础?以前者为基础,那么,组织集体的权利就是个体党员权利的部分让渡,领导干部的权力就是党员们授予的,组织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不侵犯个体合法权力为边界,而组织的集体意志也只能是个体意志的有序化整合。以后者为基础,集体的权利就可以凌驾于个体之上,集体的意志个体必须无条件服从,党员个人就应该是党组织的驯服工具、‘罗丝钉’。同样是法律,如果基础不同,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前为民主的法律、后为集权的法律。很显然,历史已经进入了现代民主的时代,我们党应该健全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第二是,党内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是完全在国家法的范围内制订党内法,还是一部分在国家法范围内、一部分另行规定?如果是前者,那么,党组织或者其领导人以党组织的名义在党内所做的一切,不仅可以依照党内法进行审查,也可以依照国家法进行审查,国家司法机关就有权介入党内事务。如果是后者,情形就会有很大不同,党内违法的行为只要经过党组织的决议就可以规避国家法的追究。很显然,党只是人民中的一个群体,国家在党之上,国家法律应该比党大,执政权小于国家法,绝不能‘以权越法’。而且,我们党已经公开的执政目标之一,就是要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那么,我们自己就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把自己的一切活动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党组织的决议违反了国家法律不仅应该追究党内法律责任,也应该追究国家民法、刑法责任。这样,不仅使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活更民主,也为国家的人民民主建设带了个好头,起到了示范作用、积累经验的作用和培训骨干的作用,我们的社会必然能够快速地进入全面和谐的大好局面。 August 20 领袖文集的版权归谁?最近,《江泽民文集》出版发行了,我也去买了一套。走出书店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领袖文集的版权应该归谁? 过去,我知道是属于领袖个人的。比如毛泽东,他的选集一版再版,稿费不少,属于他个人所有,但由中办代管。他老人家自己实际上并不需要花费这笔钱,但曾经批出几笔资助过困难的知名民主人士。江青也曾经向他索要过,他也给了。他逝世后,江青还向中央要求继承这笔遗产。可见版权是领袖个人的。
但今天,我想起这个问题,觉得这个版权不应该归个人。理由是:一,领袖文集中无论是报刊登载的文章还是会议上的讲话,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都是为了指导全党全国的工作,既是履职行为,其所有权当属国家,就像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其职务发明成果不属于个人一样;二,文集中的文章内容,并不完全是领袖个人的智力劳动成果,都是集体的智慧,很多还是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决议,不过以个人的名义发表罢了,像全国党代会上的政治报告之类就是;三,文集中的文章基本上都是秘书执笔写的,有的还是专门组织的写作班子拟写的,而这些人写文章,也都是履职行为;四,文集的整理出版发行,也都是中央决定,再由专门机构负责完成的。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个人行为。所以,领袖文集的版权,个人无权拥有。
但是,有两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一是领袖在职期间发表的文学作品、科研成果等等,凡与履行公职无关的成果,都应该归于个人;二是领袖卸职或退休后,发表的回忆录以及论文等等,其版权毫无疑问当归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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